胡戈的“馒头案”引出画家版权话题
来源:新闻晚报 詹皓 2006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2064
依据什么样的法律,有的画家精力有限怕麻烦,甚至有个别画家觉得自己的作品反正不愁卖,侵不侵权也无所谓,凡此种种,使得侵权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最后还是会大大侵害原创者的利益。
法律界:侵权认定不麻烦
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庄舰兵律师认为,美术作品是否侵权,要看它是否针对原作,而对于原作,必须有个权利归属的认定,如果出版过画册,画家也健在,认定则较容易,但画家去世的话,要由其法定继承人认定,这就会复杂一些。从举证的形式来说,还需要看有没有进行过著作权登记,我国有专门的版权保护中心。
版权界:原创作品完全可以登记
画家作品如果在版权登记机构进行过登记的,一旦出现版权纠纷,就易于得到法律保护,但目前画家的登记、保护意识还有待于加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人范继红女士表示,画家的原创作品完全可以在版权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对他的作品权利保护有好处。一方面,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画家拥有版权的证明,便于画家授权他人使用其画作;另一方面,在发生侵权问题时,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画家主张权利的证明,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虽然没有进行专门的统计,但目前名家名作的登记还不多,所以希望画家关注自己的版权保护问题,建议更多的作品来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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