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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京津沪渝穗五城市规划工作交流会在上海召开

来源: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06年12月22日   浏览次数:1415
   近日,我委邱跃副主任带领办公室、法制处、总体处和详规划处有关同志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第19届京津沪渝穗“全国五城市规划工作交流会”。本次交流会由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主办,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和上海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五城市代表和本届会议特邀的成都、武汉、南京、杭州、深圳等城市代表共同参加了会议。

     我委围绕“加强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在大会上进行了《深入实际、务实求真,探索新农村的规划工作新方法》的主题发言,并提交了《促进城市和谐持续健康发展,深入编制北京中心城控规》、《加强规划督查督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构建创新型城市》等会议交流材料。其他与会单位也结合各地规划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工作亮点进行了研讨交流,提出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和新的理念。其中:

     上海市规划局介绍了规划管理的“三个转变”,即从偏重形态规划转向突出规划的统筹、先导和调控作用;从注重具体项目管理转向宏观性、区域性和系统性的科学管理;从比较传统的被动管理转向主动和前置的管理,更加突出“规范”、“导则”的制定,强化规划的前瞻性和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天津规划局介绍了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强调了在促进环渤海地区整体发展的背景下,天津与北京优势互补和联动发展。

     重庆规划局在规划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实践,建立了规划动态更新机制、规划评估机制等11种机制,提出了进行季度统计分析,发布年度城乡发展报告、制定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等新做法。

    广州规划局在城市发展进入了内涵和优化发展阶段后,逐步探索建立了以法定规划为核心、非法定规划为补充的更具实效和时效的、立足于实施的规划编制体系。其中非法定规划包括规划研究类规划(如战略规划、技术标准研究等)和规划实施类规划(如规划实施建议、整治规划等)。

     南京规划局介绍了在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制性方面所做的思考和探索。针对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脱节的普遍问题,将规划编制成果、审批管理信息、建设项目报建等整合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中,提高规划管理与规划编制的衔接质量;通过规划实施反馈和重要专题跟踪等做法,加强规划管理及规划编制之间的互动。

     武汉规划局通过规划成果认定和整合,形成城乡一体全覆盖的市域规划;通过派干部到区县挂职、拿出资金支持区县规划编制等方式参与区县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加强了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

      深圳规划局介绍了单项规划的法定化、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协调等做法,以及引导全过程、实质性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

      成都规划局进行的都市容量研究、全境规划研究、中心城城市形态研究、城市发展走廊研究等一系列理论研究,对城市用地指标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杭州规划局结合其总规修编和报审,介绍了中央和建设部在宏观调控、城乡统筹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及其新农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住房建设规划、公交优先等规划应着重考虑的内容。

      另外,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张勤副司长传达了建设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最新要求,强调应深入思考如何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更好的体现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应深刻认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资源环境对城市发展的制约作用,应更好的发挥城市规划在城乡发展过程中的统筹作用,应深刻理解依法行政对政府管理行为的深层次要求等。

      会后,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还组织与会单位参观了上海城市规划展览馆、上海城市雕塑艺术中心、上海汽车博物馆、上海汽车会展中心、嘉定安亭新村和嘉定毛桥村等。

      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对整个会议的精心组织和热情接待,得到了全体与会同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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